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第八条已修改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