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