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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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