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第三十八条有效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