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4月2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