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4月24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