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已修改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