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