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