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