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