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