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