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