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