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限制、压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