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国家遵循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的原则,整合和设置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实验基地。国家鼓励设置综合性科学技术实验服务单位,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提供或者委托他人提供科学技术实验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