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五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五十五条已修改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