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通过禁毒国际合作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与有关国家分享查获的非法所得、由非法所得获得的收益以及供毒品犯罪使用的财物或者财物变卖所得的款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