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