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