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