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