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