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九条已修改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