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