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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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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五十六条

已废止

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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