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