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编 占有/第十九章 占有第二百四十三条已废止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百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