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 所有权/第八章 共有第一百零四条已废止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