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第九条有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