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