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已修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