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