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九条已修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