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