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九条已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