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