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章 附则第一百零七条有效本法规定的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间的规定。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一百零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