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 业务第二十五条有效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