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第四十条已修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