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