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第五十五条有效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帮助各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