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第五十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帮助聚居在本地方的其他少数民族,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帮助本地方各民族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照顾本地方散居民族的特点和需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