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团结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建设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