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