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二十三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时,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