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第二十条有效军官任职满最低年限后,才能根据编制缺额和本人德才条件逐职晋升。军官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晋升;特别优秀的,可以越职晋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