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三章 向外国请求引渡第四十八条有效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