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第十七条有效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